11月10日,是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的首日,辉南大队加强辖区站口管控力度,查处一名无证驾驶还开套牌车的违法者,及时排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10日15时10分,辉南大队民警在朝阳镇站口对一辆号牌为吉A的白色宝马小汽车例行检查,民警发现该车的牌照与车辆新旧程度不符,新车挂旧牌十分可疑。民警通过移动警务终端查询发现,该车牌号对应的是一辆红色小型越野车,而这辆白色宝马车的真实牌照为鲁A,该车属于串挂其他车辆牌号。
由于该项违法行为要对驾驶证记12分,民警要求驾驶员王某出示驾驶证,但王某说没带驾驶证,而且也记不住身份证号码(驾驶证号码与身份证相同)。民警判断王某很可能没有驾驶证,最终王某承认他没有考取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警方对王某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罚款2000元;对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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